廣東省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布了《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許可階段一次性咨詢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細化了一次性咨詢的工作流程、時限和原則,準確突破了工程建設許可審批的難點,提高了審批的便利性和規范性。
據悉,以往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各部門都需要對設計方案和文件涉及征詢的內容進行獨立審查。《指南》明確規定,一次征詢實施后,申請人應通過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程建設系統)申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經過綜合受理,相關部門負責整理,明確接收征詢對象,統一發起一次征詢。每個接收征詢部門在征詢期內回復意見,由工程建設系統自動總結。一次征詢通過后,結果通過系統轉移到并聯審批環節,各部門不再單獨審查設計方案和文件涉及征詢的內容。
《指導》明確了一次咨詢的具體情況:申請新建或變更工程建設項目應啟動一次咨詢,采用通知承諾制項目啟動批后審核階段;電梯安裝、危房維修、立面改造、局部造、局部修理工程等簡易工程項目和批準后修改(設計方案修改與相關部門的管理功能無關)項目,以及申請資料中提交部門書面意見的項目
《指導》規定,一次性咨詢實行一次性咨詢意見通知、信息共享、高效聯動的工作原則。各部門根據功能要求,對設計方案和文件提出咨詢意見,對提供意見的準確性和全面性負責,確保每次咨詢都能一次性通知當前的設計方案和文件問題。各相關單位提交的咨詢意見在工程建設系統中更新共享(涉密案件除外)。相關單位應加強溝通,相互合作,減少部門咨詢意見之間的矛盾點,加快設計方案的落地。
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次性咨詢的實施將有效解決以往初步設計方案多頭審批、部門間審批意見交叉或沖突、審批時間長等問題,降低施工單位的溝通成本,提高工程建設許可審批的效率。此外,佛山市將將一次性咨詢的運行納入性能評估監督內容,通過定期報告和評估,督促各職能部門嚴格執行《指導》,共同推進工程建設許可審批的關鍵環節,加快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