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招標,是指招標人以邀請招標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1)公開招標,即招標人按照法定程序在指定的報紙、電子網絡等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向社會公布招標項目的要求,吸引眾多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應當事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選擇中標人的投標方式。
2)邀請招標,即招標人通過市場調查,根據承包商或供應商的信用和履約情況,選擇一定數量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少于3個),并向其發出參加投標競爭的邀請函,招標人根據預先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從中選擇中標人的投標方式。
招標條件和審批規定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合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招標。這項規定表明,關鍵項目應公開招標。不適合公開招標的,經批準也可以邀請招標。
1.招標條件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依法必須由國有資金控股或者主導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1)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2)公開招標的費用占工程合同金額的比例較大。
2.招標審批(1)工程建設項目。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合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邀請招標。
此外,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對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采用邀請招標的,應當報項目審批部門審批。項目審批部門應當及時通知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依法必須以國有資金為控股或者主導進行招標的項目,是否符合上述兩個招標條件,由項目審批部門在審批項目時確定;其他項目是否符合第二條招標條件,即公開招標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比例過大的,招標人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申請確定。
②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根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項目應向商務部備案。
③政府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管理辦法》,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取得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批準。此外,根據財政部《中央單位政府采購方式變更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央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將政府采購方式變更申請提交財政部審批。
依法招標可以保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最大競爭,有助于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和項目單位的技術業務能力和服務管理水平。依法招標有利于克服不正當競爭,防止和堵塞采購活動中的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