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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全省住房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領域實施評估分離的意見
關鍵詞:工程招標,投標
發布于:2021-08-12 15:48:11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關于在全省住房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領域實施評估分離的意見》。
1.在本省行政區域組織建筑工程招標,探索實施評估分離的方法。
2.建筑工程招標投標采用評估分離的,應當根據工程規模和特點,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評標方法。
3.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結果和招標文件要求,推薦不超過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是否按招標文件排序確定)供招標人選擇。
4.定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確定的定標因素進行定標,并對定標活動及其結果負責。如有必要,可要求評標委員會澄清或解釋,但不得更改確定的評標結果。
5.定標委員會或監督人員應對定標過程進行全過程文字和視頻記錄。如果投標人不具備全過程視頻記錄條件,可以向當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申請,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標。
6.加強對評估分離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處罰定標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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