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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發布《關于印發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鍵詞:寧波,招標范圍,招標方式
發布于:2021-04-13 11:47:09
近日,寧波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自2021年4月23日起實施。
實行標前審批和標后履約監管,依法分離標中交易監管權。
項目單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拒絕和歧視潛在競爭對手。實行評估分離,落實投標人的主要責任。
招標方案包括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組織形式。招標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招標人應當在項目審批(審批、備案)的招標方案中明確。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成立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公共資源應逐步實施電子交易,實施互聯網+監管,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全程監管,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智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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