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行為,建立公平、公正、規范、高效、有競爭力的中介服務管理體系,不斷優化經營環境,蕪湖市公共管理局與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局共同調整了現有在線服務超市(協議庫)的使用范圍和限額標準,并進行了自我調查和清理。
第一,確定使用范圍。對于單個或批量采購預算低于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買方可以在已建立的在線服務超市(協議庫)中以規定的方式選擇供應商,也可以不在在線服務超市(協議庫)中選擇;對于單個或批量采購預算達到分散采購限額但未達到公開招標金額的項目,不得從已建立的在線服務超市(協議庫)中提取供應商。
第二,確定限額標準。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30萬元,工程建設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貨物、服務類采購項目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為400萬元,工程項目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為施工個別合同估價為400萬元,調查、設計、監理等服務個別采購合同估價為100萬元。
第三,進行專項清理。各縣市財政部門組織本地區預算單位對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或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采購項目進行專項清理,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應和定點采購外,還要切實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優化政府采購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