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許昌市公安局工程招標工作的需要,現公開遴選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歡迎有資質、有能力、有條件的許昌市公安局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積極參與。
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需要是進入“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平臺誠信庫”,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二、在許昌市區有固定營業場所,并具備開展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辦公設施。
三、具有編寫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專業人員。
四、近三年代理至少1項房屋建筑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招標價在1億元以上。
擬派代理本工程建設項目的人員應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能代理過招標價1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原工程招標代理甲級資質者優先選用。
第七條招標代理機構及其擬派代理人員沒有不良信用信息,沒有受過財政、發改、住建等部門的處罰,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2.要求提供的信息:
投標代理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原件經審核后退還)送交許昌市公安局:
有效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正、副本);
企業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
三、身份證復印件;
(四)原始資質(如有)的復印件;
審核期間出具的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憑證、辦公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有效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七、代理招標的業績(代理房屋建筑類工程建設項目2018年1月以來的業績,可下載或復印,需提供網上查詢地址,分公司如提供總公司業績視為無效);
八、上年度經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復印件;
九、公司章程副本及管理制度;
《許昌市招標代理機構備案登記表》(需到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入庫企業)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