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市財政局將政府采購工作作為促進營商環境改善的重要突破口,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積極為政府采購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第一,提高服務水平,提高服務質量。組織有關人員深入研究和深入研究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政府采購等內容,全面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水平。
第二,端正服務態度。要從根本上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懶散散漫等問題,做到“馬上辦、及時辦、一抓到底”,使每個工作人員都能真正感受到服務的誠意。
第三,實施采購政策。再次確認政府采購負面清單50條,禁止采購人在政府采購過程中設定資格要求、商業條款、采購要求、評分方法和評分標準。對參與政府采購評審的微型企業,繼續給予6%-10%的價格優惠,提高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競爭力。我們鼓勵采購商與中小微企業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在履約保證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予以傾斜,使他們能夠按時足額支付貨款。第四,規范采購行為。對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人、采購機構和代理機構實行定期監督檢查,結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采購范圍、采購方式等,適時開展監督檢查,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營造更加公開透明、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