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招標代理質量,規范招標代理市場秩序,潁上縣公管局、交易中心等部門采取了代理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了對進場交易代理從業人員的管理,并在“制度化、規范化、公開化”上下功夫。
建立長效機制,使監管制度化。縣級公管局制定了《潁上縣公共資源交易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將“進場交易的從業人員未按要求佩戴上崗證”作為一種不良從業行為,明確了處理措施。
強調交易過程的全程監督和標準化。交易中心受理部門在代理機構開展招標代理業務前,要認真核實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身份,審核通過后,建立臺賬并加蓋公章。從事招標代理業務時,從業人員統一持證上崗,沒有佩戴上崗證的代理人員不得進入開評標室,不得從事與招標代理有關的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給招標代理工作帶來不良影響的有關人員。
注重結果運用,處理信息公開問題。縣級公管局采取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記不良行為記錄、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等措施,對代理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向阜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公布。實施上述措施后,我縣招標代理市場環境得到有效凈化,呈現出健康有序、競爭有序的良好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