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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地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安排
關鍵詞:公共資源交易
發布于:2021-02-19 18:14:26
吉林省級政務服務數字化建設局以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為目標,按照《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保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規范運行的指導意見》(吉公管辦發〔2021〕4號)的要求,對梅河口地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了統籌安排。
第一,除國家文件明確規定不招標的傳染病防治急需項目外,其他項目如確有必要,在履行相關程序后,可充分利用當地交易場所,開展招標采購活動。和疾病預防和控制部門溝通。
第二,嚴格履行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管理職責,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的配套設施,有效保障競標人的參與權;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質疑和投訴及時處理,維護公共資源交易的公平、公正。
第三,牢固樹立“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的思想,認真履行防控職責,加強交易場所風險控制,嚴格人員信息登記、健康監測、環境消殺等防控措施,有效阻隔疫情傳播渠道。第四,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在防治疫情期間,可以為當地抽取專家和發布公告、公示信息開辟“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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