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的作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財政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中小企業是建立現代經濟體系和實現高質量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許多中小企業受到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需要持續的政策支持才能恢復活力。《辦法》的頒布正是時候。”中小企業協會專職副會長馬斌說。
據了解,201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通過預留股份和評估優惠政策,擴大了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的份額。目前,政府采購授予中小企業的金額占政府采購總規模的70%以上。但是,自政策實施以來,缺乏詳細的股份儲備措施、購買者主體責任不明確等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為此,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修訂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完善了相關政策措施。
"修訂后的《辦法》給中小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利益."馬斌認為,首先,由于疫情的影響,中小企業面臨著市場萎縮和訂單減少的重大挑戰。《辦法》明確規定了預留份額的規定,特別指出小型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40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購)原則上為中小企業預留。這對中小企業提升市場預期和發展信心非常重要。其次,《辦法》要求“預留采購份額應當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出,并向社會公開實施”,這將進一步保證中小企業獲取政府采購訂單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避免政策執行的困難。第三,《辦法》強調鼓勵采購人適當縮短對中小企業的支付期限,提高預付款比例,有效提高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積極性。
如何保證政策的有效實施?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預算主管單位應在采購文件中明確中小企業采購項目或給予小微企業評估優惠待遇的具體辦法。如采購項目整體預留,采購包設置為中小企業采購,或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與,分包給中小企業,需明確預留目標和金額,并在供應商資質條件中做出規定;如未預留份額,需明確相關的價格扣除比例或價格分加分比例。同時,對涉及中小企業采購的預算項目實行全過程績效管理,合理設定績效目標和指標,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的相關政策和要求,定期進行績效監測和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
“財政部將把支持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相關情況納入監管范圍。作為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省級財政部門也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盡快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實現對中小企業的精準支持。”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從2022年起,預算主管單位應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本部門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采購的具體情況,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公布預留項目的實施情況。預留份額比例不符合《辦法》要求的,應當說明理由。
《辦法》的頒布對鼓勵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具有重要意義。廣大中小企業應充分學習政策,運用政策,享受政策紅利,促進企業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建議,中小企業應指定專人,隨時關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的采購意向和公告,及時發現商機,參考采購意向公告,選擇感興趣的項目,提前做好參與政府采購的準備。
負責人提醒,政府采購網發布的采購公告將明確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中小企業應根據采購公告的指導及時獲取采購文件,并根據采購文件的要求認真準備響應文件和中小企業申報函,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交。同時,認真研究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維護合法權益。《辦法》規定,不按規定執行價格扣除或價格加成的,不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中小企業認為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沒有執行政策,在采購過程中或者因中標成交導致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質疑和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統計顯示,2019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為3.3萬億元,分別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0%和GDP的3.3%。“一些發達國家政府采購規模占GDP的10%到15%,我國30%的中小企業預留比例已經近10年了。在過去10年里,中小企業的數量和規模都大大增加了。”馬斌認為,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未來政府采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和保留中小企業的比重應適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