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黃冀平訴被告奚賽杰、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太平財險上海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丁丁適用簡易程序于同年8月2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庭審前,原告變更被告奚賽杰為被告上海昊訊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予以準許。原告黃冀平的委托代理人唐燕萍,被告上海昊訊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顧超、被告太平財險上海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吳超然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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