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偉與被告啟東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中心(以下簡稱投資中心)、江蘇中昶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昶信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6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何偉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顧亞東、被告投資中心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陸施思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中昶信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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