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匯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楊道安的銀行存款380000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匯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單(保單號碼為06020504110112812021000171)供擔保
匯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道安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302財保494號
判決日期:2021-03-22
法院: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楊道安的財產在價值380000元以內予以查封或凍結。
案件申請費2420元,由申請人匯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譚秀良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書記員黃淑敏
判決日期
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