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北京城建八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查封被申請人北京盛通綠色家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3141073.85元或相應價值的財產。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向本院提供了保單保函并承諾為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城建八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北京盛通綠色家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申請與前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京0112財保147號
判決日期:2021-09-27
法院: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查封被申請人北京盛通綠色家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人民幣3141073.85或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長于俊平
審判員何琳
審判員周艷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書記員陳雷
判決日期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