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人劉振與被申請人岳陽城市建設安裝有限公司、余世榮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一案,申請人劉振于2020年6月11日向本院提交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岳陽城市建設安裝有限公司、余世榮銀行存款2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等值財產,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為申請人的保全提供擔保
劉振與岳陽城市建設安裝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因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湘0602財保142號
判決日期:2020-06-22
法院: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岳陽城市建設安裝有限公司、余世榮銀行存款2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等值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財產保全
合議庭
審判長趙健
審判員吳鵬
審判員周石保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書記員吳丹
判決日期
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