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川西北地質隊因與被上訴人安登明、原審被告鹽邊縣巖門大村砂廠、原審被告四川省綿陽川西北地質工程勘察院、原審被告李江、原審被告四川省新力勞務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鹽邊縣人民法院(2016)川0422民初41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版權所有 江蘇叁點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