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武漢三江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蘇州市政園林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后原告武漢三江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2020)鄂0112民初2874號之一民事裁定,凍結蘇州市政園林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355298.1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產。原告武漢三江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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