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煙臺三青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煙臺華安智能停車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山東華安重工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煙臺三青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煙臺華安智能停車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山東華安重工有限公司銀行存款486735.7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同時,申請人煙臺三青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所有的魯Y×××××號奧迪牌小型越野客車1輛提供擔保
煙臺三青節能科技有限公司、煙臺華安智能停車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魯0692民初574號
判決日期:2019-08-06
法院:山東省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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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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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煙臺華安智能停車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山東華安重工有限公司在銀行賬戶內的存款486735.7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查封申請人煙臺三青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魯Y×××××號奧迪牌小型越野客車1輛。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海林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書記員李光耀
判決日期
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