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國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山東祥泰頤華置業有限公司、祥泰實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10271萬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財產。申請人國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為本次保全申請向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營業部投保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險金額為10271萬元,并向本院提交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營業部的擔保書。2019年4月28日,濟南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國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與山東祥泰頤華置業有限公司等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魯0103財保46號
判決日期:2019-04-29
法院: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山東祥泰頤華置業有限公司、祥泰實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10271萬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國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尹佐濤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代理書記員劉陽
判決日期
201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