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農明相、商秋芳與被告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寧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保險南寧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橫縣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保險橫縣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14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兩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李靜,兩被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肖江到庭參加訴訟。本院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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