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福建省禮成城建投資有限公司與被告福建繼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雙方當事人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福建省禮成城建投資有限公司與福建繼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閩06民初144號
判決日期:2019-12-24
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審理過程中,原告以雙方當事人已經庭外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為由,于2019年9月26日向本院提交雙方簽訂的和解協議并書面提出撤訴申請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福建省禮成城建投資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0044元,減半收取10022元,由原告福建省禮成城建投資有限公司負擔。訴訟保全費5000元,鑒定費41000元,由原告福建省禮成城建投資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林良志
審判員楊小紅
審判員郭蘭君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書記員常藝虹
判決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