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陳榮聰訴被告福建繼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繼昌公司)、福建省禮成城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禮成公司)、漳浦縣江濱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濱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31日立案。2017年9月4日,原告陳榮聰申請追加陳森榮為第三人參加本案訴訟,2017年9月7日,本院依法追加陳森榮為第三人參加本案訴訟。2017年10月13日,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陳榮聰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章小燕、韓燕玲,被告繼昌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林松寶、陳侃,被告禮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陳維瑯、周麗蘋,第三人陳森榮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江濱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